“周法官,非常感谢你帮我要到了卖羊款,保障了我们残疾人的权益!”8月21日,原告马某在立案20天后顺利拿到了来自三被告的微信转款,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就此化解!
8月1日上午,平安区人民法院三合法庭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马某,他双腿残疾,无法直立行走,行动极其不便,残疾程度达二级,是平安区石灰窑乡处处尔沟人。
马某起诉韩某、马某云、马某新三人索要卖羊款44000元,三被告购买了原告的四十多只羊,该笔欠款原告索要多时,但一直得不到兑现,八月底孩子就要开学了,但学费还没着落,原告内心很是着急。
经审查,三被告住址均在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但考虑到马某的特殊情况,为便于其参加诉讼,法官决定接收此案,特事特办,以事实为根据,最大限度的保障马某的诉讼权益。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了三被告,三被告均表示如果开庭他们不来参加,一是路途遥远,二是害怕与原告见面后双方会再次发生争执,法院该咋判就咋判。承办法官多次尝试与三被告电话沟通,经过其耐心倾听和调解,三被告终于在开庭前一天同意将欠款以及诉讼费通过微信转给原告,原告收到案款后以撤诉结案。
一句感谢,不仅传递着当事人的感激之情,更道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今后,平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目标奋斗,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和思想境界,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温度,切实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同时为特殊群体持续开启“绿色通道”,维护每一个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贫困人群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