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安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到位金额30万元,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成为平安区人民法院近年来首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环境污染类行政处罚并强制执行完毕的案件。
2021年1月,平安区人民法院对青海某玻璃公司行政处罚一案进行立案执行。立案后办案人员立即向青海某玻璃公司进行了执行文书的送达,并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等信息进行了查询,发现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办案人员又驱车前往该公司办公地点与公司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沟通,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正在困难时期,没有资金偿还案款。但该玻璃公司请求法院宽限一段时间,承诺在半年内缴清全部罚款。法院秉持善意执行和保护民营企业的理念,一直未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保证企业正常的经营生产。但该公司在承诺的期限到期后仍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该公司调查并对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但该公司拒不配合,致使案件陷入僵局。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对该公司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告知其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法院将依法对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在法律威严和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下,该公司才转变态度,于2021年6月全额缴纳了行政处罚罚款30万元,该案成功执结。
该案的执结,教育和警示了当事人要遵纪守法,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义务。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和蔓延,用法律的严肃和权威守护绿水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