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某支行与被执行人达某、马某、马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三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不按时如实申报财产,2018年10月27日,我院依法对三名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
在拘留后的第二天,执行干警进行回访时,三名被执行人均对自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不按时如实申报财产的行为十分后悔,三名被执行人说:“以前我们不懂法律,没有认识到法律的威严,被拘留后我们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我们不应该对法院的生效判决置之不理,这次一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以后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三名被执行人向办案法官承诺,已经联系家人尽快将执行案款交至法院。2018年10月30日,三名被执行人家属将全部案款交至我院账户,由于三名被执行人认错态度良好并进行了深刻的悔过,我院依法提前解除对三名被执行人的拘留。
至此,我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标的额为111696.74元的案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