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行政审判庭经与民和县总堡乡政府的沟通、协调下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案件。
原告李生来与第三人李生维系亲属和邻里关系,多年来两家因家门前公共走道的使用、排水及公共走道上杂物摆放等问题常常发生纠纷,被告民和县总堡乡政府多次给原告及第三人进行调解,但因两家矛盾多年并恩怨已深,调解未果。被告依据其申请作出土地确权决定,原告和第三人双方争议的住宅相邻地块为公共走道,土地权属明确,故对原告的确权理由不予支持,原告不服诉至法院。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原告和第三人系亲属及邻里关系,故多次通过跟被告负责人、司法所所长以及原告和第三人还有他们双方家人的了解、沟通,并给原告和第三人释明法律后,希望他们以情亲为重,互谅互让,消除矛盾,能够和睦相处。最后经多方努力,原告与第三人就公共走道使用权、排水洞及公共走道上杂物摆放问题自愿达成书面协议,并握手言和,原告也主动提出撤诉申请。
该案经法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释明法律,以亲情为依托,进行反复沟通协调,不仅解决了土地使用权确权的纠纷,还缓解了两家人几代恩怨,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